海南印发休闲渔业管理办法

2022-09-22 04:00:00 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对海南休闲渔业发展给予引导和规范。

  《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发展休闲渔业,应当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培育热带休闲渔业品牌,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渔民转产增收、渔村繁荣兴旺。

  《管理办法(试行)》从管理体制、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对休闲渔业管理给予规范。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海南省休闲渔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休闲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休闲渔业突发事件救助机制,制定休闲渔业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各相关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管理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休闲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休闲渔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通过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休闲渔业执法工作,确保休闲渔业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休闲渔船船长是本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船安全负直接责任,在保障海上生命安全、船舶保安和防治船舶污染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休闲渔船船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上岗。鼓励休闲渔船设立专职安全员。

  (来源:海口日报)

 

  《中国食品报》(2022年09月22日08版)

  (责编:王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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